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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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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对自办案件审理实行内部辩护 为进一步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近日,该区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的新方式,在自办案件审理中实行内部辩护制度。该制度对辩护人的确定、内部辩护的具体程序、辩护意见的采纳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度实行以来,已对3起自办案件进行了内部辩护,收到了良好效果。
出处 《中国监察》 2009年第8期27-27,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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