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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千名“老村官”喜领“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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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农村基层建设,调动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推动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甘肃省金塔县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对任职五年以上的离任村组干部,根据任职时间长短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按月发放80元到12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月再增加20元。
作者 王新春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9年第5期44-44,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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