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助游成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追求的时尚,在许多网站的旅游BBS上,每天都有人发"打算去××玩,想同去者报名……"的帖子,往往一呼众应。可是自助游中"驴友"出了事故谁担责? 2006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名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对这起全国首例死者家属状告"驴友"案,一审法院判决12名"驴友"赔偿原告损失21万元。12名"驴友"中11人不服判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2月25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历经一年多的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发起人"梁某补偿女孩的父母3000元,另11名"驴友"各补偿2000元。一二审判决数额差异如此之大,让人大感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