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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多少报复假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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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在公民并没有直接点名批评某个官员而是直接批评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时,竟然创造式地设立了“诽谤政府罪”,对举报的公民进行抓捕、判刑。
作者 杨涛
出处 《检察风云》 2009年第10期15-17,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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