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一线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拿到一篇课文,脑海中首先思考“我怎么教”或“学生怎么学”已经成了习惯.往往先有了教学方法(所谓的亮点)再“制造”出相应的教学内容;而很少有人在明确“我教什么”或“学生学什么”的基础上再考虑“我怎么教”。备课时教学内容的确定和教学方法的选择,到底谁先谁后,谁重谁轻,谁急谁缓呢?笔者以为对教学方法的重视无可厚非,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方法应该得到提倡和发扬:然而,在有效教学呼声日益强烈的今天,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否应该在热衷于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的浮华中冷静下来。首先把注意力先行在有效教学内容的确定上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