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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还是抵押权:再论普通债权质权的性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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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债权可以通过通知第三债务人来实现占有的移转,从而具备了质权设定的基础,只是因为通知第三债务人无法实现公示,故需借助债权证书的交付或登记来达到公示的目的。
作者 罗欢平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44-48,共5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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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7

二级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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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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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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