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是否应该按基本公民权而非缴费年限来发放国家基本养老金,是2007年英国养老制度改革的一个核心。虽然1942年的贝弗里奇报告明确指出国家兴办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但是在与本国政治经济的权衡取舍中,英国政府还是坚持缴费年限是必备条件。由此引发的养老金在性别之间、代际之间、工作者与非工作者之间的公平分配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争论的焦点。2007年的《养老金法》对2010年后的英国养老体系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期解决公平性和可及性的问题,同时简化养老保险体系,保障其可持续发展。本文述及此次改革的进程及改革后英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新结构,并对目前关于新改革的争论进行了述评。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73-78,共6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No.07XZZ004)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