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如作者为两个以上单位,应分别写出单位名称后括号内写上本单位作者姓名。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者,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
出处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444-44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actical Ophthalm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