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音乐传播中的欧美音乐中心价值观,是产生于中国近代的欧美文化价值中心观在电视音乐传播领域的反映。在"欧美音乐中心"等错误价值观的多重夹击下,延续自中国文化传统的各民族民间音乐在现代传媒的音乐传播中,长期以来基本处于被贬抑和被排斥的地位,因此而使其逐渐被排挤到当代中国文化的边缘地带。而建立在欧洲古典音乐这个主体之上、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杂融而成的"新音乐"被人为地赋予了高价值,它在中国现代媒体(包括大陆电视)中的传播量仅次于流行音乐。大陆电视对欧美音乐特质的垄断性传播,既是欧美音乐中心价值观对电视从业者影响的结果,也对这一价值观在中国社会音乐生活中的进一步普及与强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欧美音乐中心价值观在大陆电视的音乐传播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主要是对欧美音乐"特质"的过量传播,而非对欧美音乐作品、人物和事象的过量传播。这一以特定文化(艺术/音乐)的特质性元素为单位的特殊的垄断传播方式,分别体现于大陆电视音乐传播的观念和技术两大层面。
出处
《中国音乐》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1-50,共10页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