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预算制度对公权力行为的导向力和约束力比较软弱,预算失规已成为我国当前腐败滋生的一大引因。长期以来,我国通过规制用人来防治腐败方面已取得长足的进展,但在"宽松用财"的制度背景下,防治腐败的努力往往不功而果。"预算国家"是从财政上约束国家公权力行为的系统化制度,其中蕴涵的反腐败机理是审查预算—规制政府用财—规制政府行为—防治腐败。规制用人的制度和规制用财的制度是制度化反腐败的两手,建设预算国家制度有利于将两者统一起来,是我国防治腐败的基本制度供给。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74-82,共9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汕头大学地方政府研究所重大招标课题"和谐广东建设中的文化与行政现代化"(06JDXM81001)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