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当事人之间判决效力如何影响实体从属第三人,我国立法上尚未明确规定,学理上亦很少有人关注。在域外形成了两种解决这一问题的理论:即既判力主观扩张论和反射效力论。这两种理论在目的上具有共同性,但由于创设思路不同,前者在与原有审判效力制度的协调难度上比后者大得多,并且扩张理由的正当性亦颇有疑问。尽管后者也存在正当性依据说明不充分的问题,但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还是存在的。因此,我国宜借鉴反射效力论来解决判决向实体从属第三人的效力扩张问题。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79-82,共4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民事既判力扩张论(编号S2008YJSCX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