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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费用化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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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弊端主要表现为:第一,与实际成本原则(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相背离。实际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它要求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计量,应当基于经济业务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成本。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实际付出的是货物的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按现行增值税核算办法,买价计人存货成本,增值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据此反映的存货成本只是实际成本的一部分,不符合实际成本计价原则的要求。
作者 张莹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45-146,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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