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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五种理念 创建新型财政监督检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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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要增强学习创新理念,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财政监督检查干部要自觉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切实加强自身理论素养,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要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努力创建法制型机关。树立法制理念,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前提。财政监督机关要把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法、用法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在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秉公执法,严格监督。
作者 李灵 郭海清
出处 《财政监督》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79-7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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