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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引掉子宫 获赔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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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3月16日上午刚上班.在一阵清脆的鞭炮声中,女青年毛小娟(化名)眼含热泪将一块上书“人民好法官,为民主公道”的大匾.恭恭敬敬地送到了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梅溪法庭庭长李鹏手中。至此.一场因引产引掉了女青年子宫而引发的医疗事故赔偿案,已彻底终结。
作者 曾庆朝 李鹏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9年第9期54-55,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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