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布力红松经济林苗木培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6日,恰逢财政部刚刚颁布《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该公司属于大中型苗圃,圃内经营的项目有造林绿化用苗木、用于采集种子的种子林、起绿化防风固沙作用的公益林三类,在会计核算上将这三类林木苗木统称为苗木。新会计准则下的苗圃核算,无论从分类、确认、计量、核算内容还是账务处理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变和更详尽的规范,下面结合我们在亚布力红松经济林苗木培育有限责任公司2年来的工作实践,对相关问题做如下探讨。
出处
《现代审计与会计》
2009年第5期23-23,共1页
Modern Auditing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