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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军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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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对房地产的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几年在改革大潮的影响下,城市规划建设跃入一个新阶段,各市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城市建设规划中,把市政建设、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放到了愈来愈突出的地位,常常涉及拆占军队房地产问题。近几年有些地方单位把部队空闲房地产、训练场、靶场视为撂荒和未利用土地,不经部队同意就自行占用;还有历史遗留问题而引起的争议逐年增多。这主要是军队在解放时接收的敌伪房地产和“文革”期间互相调拨、占用的房地产,有一部分产权不明和交接手续不清,地方有些单位借此理由要求退还。而且个别市县以市政建设需要为由,占用部队土地。如:某部因地方城市建设规划道路拓宽,需占用部队营区100多亩,拆除房屋1万多平方米。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其他城市也时有发生。作为部队来说,为城市建设和改革开放做贡献是我们的责任,但从另一方面看,城市规划建设和出让、转让土地,对现有的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密和军用房地产合法权益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作者 沈秋贵
出处 《中国房地产》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31-32,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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