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讯逼供和隐性超期羁押的存在、强制措施的滥用、非法证据的采用使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程度的沉默权、引入律师介入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以正确的犯罪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监督程序和规范办案流程、建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真正实现程序正义,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的人权是检察机关职责定位的必然要求。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98-100,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