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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推行“一原则、两结合、三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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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更好挽救、教育未成年被告人,房山区法院坚持推行“一原则、两结合、三见面”的工作方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出处 《法庭内外》 2009年第5期56-56,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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