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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法院 三项“阳光工程”打造执行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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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注重程序与实体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加执行透明度,注重执行过程和结果,全院执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第一,创设预警催告程序。海沧法院牵头公安、检察机关,制订了全省首部由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第二,全面启用网络查询执行信息系统。第三,执行全程跟踪拍摄。2009年第一季度,全院共新收执行案件(含旧存)1508件,执结1067件,分别是去年同期的9.5倍和10.6倍;执结标的额3934.6万元,同比增长177.99%;执行到位率49.44%,同比增长7%。
作者 海轩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5期57-57,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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