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子女探视权案件执行的几点法律思考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可在一定时间、地点探视子女并与子女交流、生活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视的权利。然而,由于探视权的内容不像财产权那样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手段即可实现,它需要通过父与母及子女三方甚至父母各自家庭成员之间的有效配合方能实现。
作者 李剑勇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5期68-69,共2页 China Trial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3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