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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家庭财产购置 婚后付清房款的房产权属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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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励瑞盛、丁玉英系夫妻,励曙青、励曙群、励曙杰系励瑞盛、丁玉英的子女。励曙青于1993年结婚出嫁,2002年2月离婚,离婚后居住在励瑞盛、丁玉英处;励曙群于1998年3月结婚出嫁;蔡侠赢与励曙杰于1997年6月20日登记结婚。蔡侠赢分别于2005年9月、2006年7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励曙杰离婚,慈溪市人民法院以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蔡侠赢离婚的诉讼请求。
作者 马金平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5期80-82,共3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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