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行能力"是一个有重要理论意义的经济学范畴。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可行能力是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或者用日常语言说,就是实现各种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缺乏"可行能力",难以构建西部民族地区和谐社会。西部民族地区的个人可行能力归纳为三个方面,即利益表达、经济参与和社会机会,以此来考察西部民族地区的个人可行能力的状况。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2009年第2期69-72,共4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