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
2008年12月初,陈某获悉一家拍卖行要对一栋房屋进行拍卖,该栋房屋的底价为310万元,并打听到共有9名竞买人会参加此次拍卖。拍卖会当天,陈某纠集李某等多人来到拍卖现场,采用威胁的手段,对王某、冯某、吴某、果某等9名参加竞拍的人员依次“做工作”:如若想得到房产,就拿出好处费给其他参加竞拍的人,这样其他竞拍人在拍卖时不举牌,就能从低价位得到房产,并恐吓竞买人不按他的意思办就参加不了竞拍。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35-36,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