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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价值新探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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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开示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中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在域外也有广泛的成功实践。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开始在证据开示方面作积极探索,有的地方已经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2008年6月1日,修订后律师法实施,律师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进一步扩大,在证据开示方面检察机关面临新的挑战。为深入探讨证据开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刊以此为专题推出一组稿件,供读者参考。
作者 孙长永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37-4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200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与立法变革>(07SFB202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日]白取佑司.刑事诉讼法[M].东京:早稻田经营出版社,1990.194.
  • 2魏东.学者:“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存在四种理论误解[N].检察日报,2008-12-11.http://www.chjnanews.com.cn/gn/news/2008/12-11/1482516.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09年4月16日).
  • 3Annio Amodio,The Accusatorial System Lost and Regained: Reforming Criminal Procedure in Italy, 52 Am. J. Comp. L. 489, 498-499 and fn.27.(2004).

同被引文献46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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