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犯罪嫌疑人于2008年6月14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7月2日被刑事拘留,7月5日被延长拘留期限至8月1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认为该案涉嫌受贿罪,属检察机关管辖,并于7月28日将案件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于8月1日决定立案,并于当日再次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签发拘留证,8月11日决定逮捕。本案因不同机关的两次拘留决定致使羁押期限结果不同。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63-64,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