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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县域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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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郡县治,天下安。"发展县域经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鼓励县域银行业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并再次提出"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财政部也已发文决定实施两项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政策措施。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牵头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中国银监会也出台了相关指引政策,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为此,本刊记者分别选取福建省金融支持"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较有特点的连江县、晋江市,进行了实地采访,以了解基层在实施该项政策中的一些创新及对政策实施的相关建议。采访对象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吴国培、福建银监局副局长黄邦锋、福建银监局泉州监管分局局长刘子荣、福建晋江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陈金德等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负责人。
作者 植凤寅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78-82,共5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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