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政策解析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企业财务人员开始了紧张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作出了统一规范,
出处 《税收征纳》 2009年第4期14-15,18,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