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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与宪政的价值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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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村民自治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村民自治是一种宪法权利,村民通过行使宪法赋予其的选举权和自治权,与乡镇政府的国家权力和村党支部的执政党权力进行抗争与博弈,从而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各项权利,这其中就蕴涵着一种宪政精神和价值理念。
作者 彭澎
出处 《理论参考》 2009年第4期29-3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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