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由于农民在利益分配、利益代表和利益表达方面的困境,导致我国农业投资存在诸多缺陷,严重影响我国农民权益保护、农业持续发展。从利益分析的视角看,构建农业投资长效机制,必须发挥《农业法》对农业投资的指导作用,加快《农业投资法》立法工作,完善农业投资的配套法律,建立"三位一体"农业投资法律规范体系,并建立政府、农民和社会中间层农业投资规制的组织体系,在制度和组织层面共同规制农业投资。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32-36,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规划项目(06JA820015)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