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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竹制品出口退税率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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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11月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至少有一层是其他热带木薄板制成的竹胶合板、有一层是其他非针叶木的竹制多层板、有一层木碎料板制成的竹制多层板、竹刻等,5项竹制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0%。根据两部委发出的通知,此次上调出口商品有3486项,调整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是5%、9%、11%、13%、14%和17%,共6档。
出处 《世界竹藤通讯》 2009年第2期43-43,共1页 World Bamboo and Rat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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