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发性腹痛指发生在3岁或3岁以上儿童的一种反复发作、病程>3个月,发作次数>3次的症状。分为功能性和器质性,器质性RAP是由各种病因所致的腹痛;功能性RAP指疾病的发作不能从组织结构及生化方面变化解释,但又客观存在。腹痛产生的结构基础包括受体、传导纤维与三级传导神经元;目前接受的内脏疼痛的调控机制是"阀门"学说。此外,功能性腹痛与遗传、环境、内脏高敏感有关。在腹痛的诊断程序中首先要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但又要避免过多的不必要的检查。
出处
《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558-560,共3页
Journal of Applied Clinical Pediatr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