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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对农村防灾减灾工程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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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临海市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防灾减灾工程进行补助。一是对列入市以上河道、溪流整治计划的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工程,由市财政给予工程总价的30%~50%资金补助.二是对列入市以上(含市级)的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计划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70%、60%、50%资金补助:三是对列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给予工程直接费10%~20%补助.
作者 吴春国
机构地区 临海市民政局
出处 《中国民政》 2009年第5期59-59,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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