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企业销售货物需要大量使用包装物,销售企业对包装物的处理视不同情况或随同产品一并销售,或出租出借给购货方收取押金。对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税法和会计制度分别有若干规定,但对一些具体业务政策并未明确,给企业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提供了更多的政策选择空间。笔者期望通过该业务的会计分析,对会计工作提供帮助。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5期82-84,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院级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ZYA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