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代理理论引入企业股利政策研究的视野,能有效地弥补MM理论假设下传统股利理论的不足。西方股利政策的代理理论是沿着受股利政策影响最大的三大利益相关方(股东、经营者、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的协调而展开的。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代理问题以及股东—经营者、控股股东—中小股东的双重委托代理问题,由此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呈现出"中国式股利之谜"。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3期12-14,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宿州学院硕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实证研究--代理理论的视角”(项目批准号:2008yss05);安徽省教育厅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基于行为财务学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研究”(项目批准号:2009sQRS14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