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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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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做好新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笔者认为应着重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地方立法项目的来源和选择 从以往地方立法实践来看,立法项目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部门申报,这使得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择立法项目的视野过于狭窄,进而导致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开门立法,拓宽立法项目的来源渠道,确保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能够充分反映民声、体现民意,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作者 何水
出处 《人大论坛》 2009年第5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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