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国际性金融危机使得人们对于西方经济学的范式产生了诸多质疑,但是笔者认为建立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仍是解决我国国企运作中诸多问题的最有效路径。不过在国际性金融危机背景下,我们的确要比以往更加注意规避与防范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风险,只有规范委托人的职责与行为,建立公平的职业经理人评价与选择机制,强化企业运行过程中对代理人行为的监督,规范激励制度,培育公民意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植根于完善法律制度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才能做到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的双赢,实现国企的政治价值与经济效能的同步。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37-41,共5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