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宁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开创者。他在领导俄共(布)和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思想,其中蕴涵着丰富而系统的法理观,主要包括法治观、法价值观、民主观、法制观和人权观等。认真梳理和深入研究列宁法治思想中的法理观,对于深化列宁法治思想的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以及中国法理学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9年第3期9-16,共8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