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过程中,自然权利理论、权利制约权力理论以及程序主体性理论发挥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引导作用。具体而言:自然权利理论衍生出刑事司法程序中人权保障的普遍性、不可或缺性和不可非法剥夺性;诉讼参与人享有广泛的参与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是权利制约权力理论在刑事司法机制中的必然诉求;程序主体性理论则为程序主体之间的地位平等性和充分的权利保障提供了理论依据。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7-20,共4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刑事裁判程序精密化及其构建"(08YBB06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