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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被“折扣”的法律 析《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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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改后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生效实施。但其与《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冲突且效力不明。对于这两部法律的效力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当《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内容冲突时以后者效力优先。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属于基本法,是上位法,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律师法》属于基本法以外的一般法律,是下位法。
作者 汪海燕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5期75-75,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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