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庸"是中国古代关于综合性、系统性、整体性思维的重要哲学概念,也是中国古人认识事物的主要思维方式。在"中庸"思想的影响下,儒家杂用道家、法家、阴阳等各家学说,在西汉中期创立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政治法律思想,其主要特征有天人合一、天人合德的德教价值论;"礼"法之治、德主刑辅的政治法律思想;追求"天理—国法—人情"的相互谐调的司法原则;法律形式上稳定性较强的律与灵活性较大的令、格、式、比、例、故事、诏、敕、誺、诰、指挥等结合的独特性等,影响中国社会长达两千年。中国近百年的法律西化运动,存在许多矫枉过正的缺失,其主要在于失却了本土语境和主体性思维。如果不带有偏见,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凝聚着人类共同的精神追求,凝聚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的巨大智慧,法治现代化不应当过分对抗中国的文化传统,应注意从传统文化中挖掘法律文化建设的宝藏。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60-162,170,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