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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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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去年我用租赁的房屋经营大众洗浴,后来因生意不好,按照合同约定转租赵某,在赵某经营期间,因利用色情敲诈消费者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在房主要提前终止合同,还要我赔偿损失,理由是我利用营业场所违法经营、我是否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出处 《人民调解》 2009年第5期43-43,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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