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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权于民,实现公正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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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是富人超生还是严重超生该负刑事责任的种种主张,虽然惊人,却经不起推敲。众所周知,自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历年超生家庭累积的数量十分惊人,他们已经或多或少承受了社会性惩罚,如经济罚款、自己退职、孩子不能上户口、不能分田地等等,如果真要再加一条刑事惩罚,关上几年,监狱里恐个白该人满为患而产生其他的人口问题了。
作者 穆光宗
出处 《社会学家茶座》 2009年第2期56-58,共3页 Teahouse for Sociolog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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