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语文写作的总目标是:“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的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其中,“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重在自我表达,发展个性;“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重在交流信息,传达思想,适应社会需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那么,在作文教学中应怎样做才能实现这个总目标呢?
出处
《中学教学参考》
2009年第4期91-91,共1页
Reference for Middle School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