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兰溪市“六项制度”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是建立“三定”(定村、定责、定点)工作制度。按照“岗位在村(社区)、工作在村(社区)”的要求,对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地点进行明确。
出处 《浙江人事》 2009年第5期35-3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