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精英—民众和褒扬—贬抑两个维度,可把“社会”观大致区分为“主流社会”、“亚文化群体”、“市/公民社会”和“(反动)统治阶层”四种基本类型。区分显示,社会有复杂而非同质的构成、散裂而非统一的性质、歧异而非一致的评价。因而说到底,社会就是各种群体。其间,存在着权位的强弱、利益的多寡、斗争的输赢以及所有这一切的模糊转换与此消彼长,这就是社会学眼中的“社会”。教育社会学精神及其发展动力,就在于“发现”教育的“社会”层面,即揭示教育差别、关注教育弱势、批判教育宰制。这种精神,炼就于教育社会学以母子“倒置”而鼎立三足的发展历程之中。“保守”论、“启蒙”论和“激进”论,是当前教育社会学面临的主要困境;这些相互颉颃的指责恰好表明,教育社会学研究本身,并没有内在的意识形态投注,而只是对社会学精神的秉持。
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7,共7页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Experi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