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2月22日下午对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修改决定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委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2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9年第1期41-4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