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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从小型企业中划分出微型企业来,如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划为微型企业。另外.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凡是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下的个体户应该一律免税,30万元以上的。减掉30万免税额之后再减税。”
出处 《商界(评论)》 2009年第6期14-15,共2页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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