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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日赔偿金提高到111.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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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华社4月9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提高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每日的赔偿金为111.99元,比上年增加了12.68元。国家统计局4月9日公布,2008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29元,比上年增加4297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比上年增加12.68元。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09年第3期116-1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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