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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婚前购置的产权房卖掉再购买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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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南京一位读者来信咨询:我儿子与高某两人于2005年10月结婚。结婚前,我在市中心某小区为我儿子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产权人为我儿子。今年,他们夫妻俩准备要孩子,嫌房子小,想将现有的住房卖掉,再买一套4居室的新房。我经过咨询得知,当年为儿子购买的房子已经增值了75万元左右。我也同意儿子换新房的想法,但是唯一顾虑的是,
出处 《社区》 2009年第13期54-55,共2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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