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集资诈骗犯的非法占有目的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要点提示】公司申请股票在境外上市,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还要经过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在公司不具备境外上市的条件且未报经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该公司股票将在境外上市为名,欺骗社会公众,无限量地销售该公司的股权,收取并随意支配、使用投资者交纳的股权转让款,导致广大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无法保障和实现的,应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该行为的性质属于集资诈骗。
作者 高伟 吴加亮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13-16,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